合肥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




根据《合肥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院行政﹝2019﹞4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今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制定以下调剂办法:

一、基本原则

1.调剂考生须符合国家调剂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规定的报考条件;

2.各培养单位调剂工作,应结合本单位需调剂专业的特点、研究项目及指导教师的研究方向等,并综合考量本单位生源质量、生源结构等择优进行调剂。

二、具体政策

1.学术型专业,可在相同或相近学科(专业)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中调剂;

2.专业学位,应从相同、相近专业学位符合条件的考生中调剂,或从对应的相同、相近学术型专业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中调剂;

3.调剂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4.未考数学的考生调入须考数学的学科、专业(领域)时,须加试数学,且成绩合格方可调剂;

5.所有调剂考生,均须经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

三、调剂程序

1.研究生处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平台发布缺额专业接受调剂信息,并根据本校各专业录取情况即时更新缺额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

2.调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之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平台(网址为:http://yz.chsi.com.cn)填报调剂志愿。

3.自调剂系统开通后,以36个小时内所有考生填报的志愿为准,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4.研究生处将通过研招调剂平台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应及时在规定时间内点击“确认”同意参加复试,我校将对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安排复试。

5.我校将依据录取办法来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通知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考生确认后,即视为被我校拟录取。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6.所有填报我校调剂志愿的考生,在调剂志愿锁定时间内,我校均不办理解锁事宜。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我校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四、其他事项

   各培养单位应结合本调剂办法,制定具体调剂实施细则并及时在部门官网发布。